我院成功获批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3年06月13日阅读:0
继2013年5月24日我院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评审后,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院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综合评审后作出批复(甘人社函〔2013〕111号),同意在我院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名称为“甘肃省第八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编码:27001089)。
鉴定工种和等级:
工具钳工(6-05-02-02)、车工(6-04-01-01)、数控车床工(6-04-01-01)、铣工(6-04-01-02)、数控铣床操作工(6-04-01-02)、刨插工(6-04-01-03)、加工中心操作工(6-04-01-08)、电切削工(6-04-03-01)、铸造工(6-04-02-01)、焊工(6-04-02-05)、金属热处理工(6-04-02-06)、计算机操作员(3-01-02-05)、计算机程序设计员(2-02-13-06)、计算机网络管理员(2-02-13-05)、制图员(3-01-02-06)。
鉴定等级:初、中、高级。
我院成功获批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对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有效的支撑。
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