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寒假学生放假及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兰科院发〔2025〕350号)文件要求,为彻底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各实验室安全,杜绝管道漏水、火灾、偷盗、电器故障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请各教学单位在2026年1月16日之前组织专人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对实验室的水、电、气、暖、门窗及电器、压力容器、加热设施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危化品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点,发现安全隐患及州信息时处理。
二、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在实验室门外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证安全责任人在寒假期间24小时手机开机。
三、放假前各实验室务必要关闭水阀、电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做好实验室防盗工作。寒假期间除个别设备需维护保养、定时上电之外,实验室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验室的,由相关教学单位做好人员值班安排并向教务处报备。
四、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16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电子版报至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纸质版存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档案。学校将于放假前对学校实验室进行校级检查。